代办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
(一)申请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经营许可证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;
(二)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(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,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
(三)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;
(四)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;
(五)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;
(六)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。
(七)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
1、申请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开出的单位介绍信
2、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
3、分公司营业执照
4、验资报告。
5、法人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
注:企业出资需提供出资方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
6、公司近期财务报告,应包含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损益表。
7、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,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。
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,员工数量、学历状况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多少比例,公司法人,股东及主要负责人的简历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。
8、证明公司信誉的相关材料
河北地区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经营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,完成对材料的初步审查。对申请材料齐备的,向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。对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申请材料不齐备的,书面通知申请者补齐,河北申请者将材料补齐后,电信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申请者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。
河北电信主管部门应当自发出受理申请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,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申请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的决定。
对已经依法设立的公司的申请,予以批准的,颁发《呼叫中心(CallCenter)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。
对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,予以批准的,应当向河北申请呼叫中心(CallCenter)者发出批准文件,同意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公司经营该项增值电信业务,申请者持该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。在申请者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,电信主管部门向其颁发《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经营许可证》。
对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证申请不予批准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。
审查中,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通知申请者修改和补充,河北呼叫中心(CallCenter)申请者应当自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完成,否则视为放弃申请。申请者修改和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查工作时限内。
电信主管部门在审查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,发现河北地区申请呼叫中心(CallCenter)者提交虚假证明文件的,应当不批准其申请,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。